離婚財產分配完整指南:剩餘財產差額請求權詳解
離婚時如何計算財產分配?了解剩餘財產差額請求權的計算方式、時效限制與注意事項,保護您應有的權益。
什麼是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?
依據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,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(包括離婚、配偶死亡等情形),夫妻各自取回其婚前財產,而婚後財產扣除債務後的剩餘部分,剩餘較少的一方可以向較多的一方請求差額的一半。
哪些財產需要列入分配?
應列入分配的婚後財產
- 婚後工作所得
- 婚後投資獲利
- 婚後購置的不動產
- 婚後累積的存款
不列入分配的財產
- 婚前已擁有的財產
- 因繼承取得的財產
- 因贈與取得的財產
- 慰撫金
請求權時效
特別提醒,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有時效限制:
- 自知有剩餘財產差額時起 2年內 需行使
- 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 5年內 為最長期限
如何保護自身權益
若擔心對方惡意脫產,依法可在5年內追溯移轉出去的財產。建議在協議離婚前先釐清雙方財產狀況,必要時可聲請假扣押保全。
及早諮詢專業律師,才能在法律程序中充分保障您的權益。